×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转发《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农产...

转发《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019-11-10

名 称:
转发《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371428/2019_64211929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11-10

发布机构:
武城县财政局

转发《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县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019〕34号)转发给你们,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通知》.pdf

武城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10日

立即登录